有機阻垢酸
1 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有機阻垢酸的應用范圍、使用方法、質量指標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,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/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
GB/T 3723 工業用化學產品采樣安全通則
GB/T 6678 化工產品采樣總則
GB/T 6680-2003 液體化工產品采樣通則
GB/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標示和判定
3 應用范圍與使用方法
有機阻垢酸廣泛應用于電力、化工、冶金、化肥等工業循環冷卻水系統及中、低壓鍋爐、油田注水及輸油管線的阻垢和緩蝕;HEDP在輕紡工業中,可以作金屬和非金屬的清洗劑,漂染工業的過氧化物穩定劑和固色劑,無氰電鍍工業的絡合劑。HEDP作阻垢劑一般使用濃度1~10mg/L,作緩蝕劑一般使用濃度10~50mg/L;作清洗劑一般使用濃度1000~2000mg/L;通常與聚羧酸型阻垢分散劑復配使用。
4 質量指標要求 (符合GB/T26324-2010 )
項 目 | 指 標 | |
GB/T26324-2010 | ||
外 觀 | 無色或淡黃色透明液體 | 白色粉末狀固體 |
活性組分(以HEDP計)% ≥ | 50.0 60.0 | 90.0 |
亞磷酸(以PO33-計)% ≤ | 2.0 2.0 | 0.80 |
磷酸(以PO43-計)% ≤ | 0.8 0.8 | 0.50 |
氯化物 (以Cl-計)ppm ≤ | 200 100 | 100 |
pH值(1% 水溶液) ≤ | 1.5 2.0 | 1.5 - 2.0 |
密度(20℃)g/cm3 ≥ | 1.36 1.40 | —— |
鈣螯合值mg/g ≥ | 450 500 | —— |
鐵(以Fe2+計)含量mg/L ≤ | 20 10 | 5.0 |
活性組份(以HEDP·H2O計) % ≥ | —— | 98.0 |
5 主要技術要求:
外觀:無色或淡黃色透明液體;密度:1.300~1.400g/mL;水溶性:互溶透明;總H+濃度≥2.50mol/L;碳酸鈣溶垢量(60℃)≥16.0mg/mL。
6 檢測方法:
6.1儀器和設備
儀器和設備包括
a) 電子分析天平:分度值0.0001g; b) 恒溫水?。嚎販鼐?.0℃; c) 比色管;
D) 密度計;e) 干燥器;f) 濾紙
6.2試劑與材料
a)無水乙醇; b)丙酮;c)石油醚; d)NaOH標準溶液;e)1%酚酞乙醇溶液;f) 碳酸鈣,分析純。
6.3外觀
取適量50-80ml有機阻垢酸樣品加入100ml比色管中,自然光觀察。
6.4總H+濃度測定
用25ml移液管,準確移取25ml有機阻垢酸樣品轉入250ml容量瓶,然后用蒸餾水稀釋至刻度搖勻備用。用25ml移液管準確移取上述稀釋后樣品溶液25ml放入250ml錐形瓶中,加蒸餾水100ml稀釋,加3滴1%酚酞溶液,用0.2mol/LNaOH標準溶液滴定至溶液呈紅色為終點。記錄所消耗的NaOH標準溶液v,同一樣品溶液做三個平行樣測定。
總濃度按(1)計算
C2=C1×V/2.5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
C2——總H+濃度,mol/L
C1——NaOH標準溶液濃度,mol/L
V——滴定消耗NaOH標準溶液體積,ml
總H+濃度值取三個平行樣測定結果的平均值。
6.5碳酸鈣溶垢量測定
6.5.1將CaCO3(分析純),置于105℃烘箱中恒重4小時,取出放入干燥器30分鐘,稱量12.0000g垢樣并記錄質量m1,將稱好的樣品放入100ml柱塞試管中。
6.5.2移取50ml有機阻垢酸注入上述100ml柱塞試管中,蓋塞反應6h。
6.5.3反應結束后用濾紙過濾,濾渣和濾紙一并放入105℃烘箱中恒重4小時,取出放入干燥器30分鐘,稱量記錄質量m2。
總溶垢量按(2)計算
R溶垢量=[(m1+m0)-m2]x1000/5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式中:
R——溶垢量,mg/mL
m1——垢樣質量,g
m0——試驗前濾紙質量,g
m2——試驗后濾渣和濾紙質量,g
6.6密度測定
按GB/T1884規定的要求測定。
6.7水溶性
取任意體積蒸餾水于燒杯中,加入不同比例的酸液攪拌均勻,然后觀察互溶結果。
7 檢驗規則
7.1 檢驗分類
7.1.1本標準表中的外觀、密度、PH值、機械雜質、界面張力為出廠檢驗項目。
7.1.2本標準表中所有項目為型式檢驗項目,在下列情況下,應進行型式檢驗:
A.在正常情況下,每半年進行一次型式檢驗;
B.關鍵生產工藝發生變化或主要設備更新時;
C.主要原料有變化時;
D.產品長期停產后,恢復生產時;
E.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。
7.2 組批規則
同等質量的、均勻的產品為一批,可按生產周期、生產班次或產品儲罐進行組批。
7.3 取樣
按照前面國家標準進行取樣
7.4 判定規則
產品由質檢部門按照規定方法進行檢驗,檢驗結果符合要求即為合格。
7.5 復驗規則
如檢驗結果與標準表不符,則按照規定重新抽取雙倍量樣品進行復檢,如復檢結果不符合本表要求,則判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。
7.6 質量證明
每批產品出廠都附有檢測報告,內容包括標準表里的內容。
7.7 質量驗收
使用單位有權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對所收到的產品進行驗收。驗收期限有供需雙方商定。
8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
8.1 標志
產品執行國家標準GB/T 191
8.2 包裝于貯存
HEDP液體用塑料桶包裝,每桶30Kg或250Kg;HEDP固體用內襯聚乙烯袋的塑料編織袋包裝,每袋凈重25kg,也可根據用戶需要確定。貯于室內陰涼通風處,防潮,貯存期十個月。
8.3 運輸
產品運輸過程中因防雨、防曬,搬運時防止撞擊。
8.4安全防護
有機阻垢酸為酸性,應避免與眼睛、皮膚接觸,一旦濺到身上,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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